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【受難節默想】〈十字架,很討厭〉

作者:陳韋安

「若是這...
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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【受難節默想】〈十字架,很討厭〉

作者:陳韋安

「若是這樣,那十字架討厭的地方就沒有了。」(加5:11)

這是和合本聖經一句很有趣的翻譯。華神院長蔡麗貞將這節經文成為書名:《十字架討厭的地方》。「究竟十字架有何討厭?」我們先不討論。不過,最少我們能夠從這句話聽得出保羅的口吻。保羅說:「如果係咁,十字架乞人憎嘅地方就無哂架喇!咁點得呀!!」

言下之意,保羅正點出了「十字架」不可磨滅的核心:很討厭。今天,你可以把十字架寫成一首歌、一篇講章、拍一套電影、成為一種態度。但是,無論你如何樣重新演繹、拆件鑲嵌,唯一不可改變的是這個:千萬不能丟棄十字架令人討厭的地方!

我很敬佩一百多年前和合本的翻譯者。他(們)把原文 τὸ σκάνδαλον τοῦ σταυροῦ 翻譯得充滿玩味與詩意。其實,τὸ σκάνδαλον τοῦ σταυροῦ 的意思很直接,也不難翻譯:

十字架的絆腳石。或,
十字架絆倒人的地方。

我實在非常費解,為何和合本翻譯者不把 σκάνδαλον 翻譯為「絆腳石」、「絆倒」或「跌倒」呢?因為整本聖經都清一色地把 σκάνδαλον 翻譯為「絆腳石」或「絆倒」(太13:41;16:23;18:7;路17:1;羅9:33;11:9;14:13;16:17;林前1;23;彼前2:8;約壹2:10;啓2:14),偏偏唯有加拉太書這節經文翻譯做「討厭的地方」!很討厭呀!!!!

我很喜歡這翻譯。因為它正道出了十字架的苦,以及世人對「絆倒人的人」那份憎厭。

可惜的是,華人教會最忌諱「絆倒人」。「總之不要絆倒人。」「凡事都何作,但不要絆倒別人。」「你這樣做會絆倒我呀!」疑似「被絆倒」的人大大聲的說。久而久之,華人教會的「絆倒神學」演變成一種「絆倒倫理」。

「不可絆倒人」成為華人教會叢林的法則。甚至,它凌駕了十誡,超越了善惡對錯,成為了教會運作的潛規則:

公義-->絆倒人
改變-->絆倒人
創新-->絆倒人
不跟大隊-->絆倒人

誰知,耶穌走上十字架,原來絆倒了許多人。(很可惡!很失見證!)

首先是猶太人被絆倒——上帝竟然死在十字架上!
然後,羅馬帝國被絆倒——竟然有人稱這罪犯為王!
最後,所有基督徒都被絆倒!

當然,被人討厭有十萬個理由。可能是因為你為主受苦,也可能是你衰格自討苦吃。不過,無論如何,「避免被人討厭」是一件很 unchristian 的事(加1:10)。「絆倒倫理」更絆倒了一代人。因為它「安全地」把教會封鎖在一個永不失腳的陷阱裡,反倒把「絆倒人的人」釘在十字架上!

或者,香港教會需要跌倒。
或者,我們背起十字架之先,更需要真正體會十字架討厭的地方。

今天是受難節。二千年前的十字架,它仍然在冒犯着你——搞動你的情緒、顛覆你的認知、推翻已建立的傳統。因此,我們作為背負十字架的教會羣體,先要常常準備自己被這「十架之道」所冒犯,並且隨時為這冒犯自己的十字架冒犯別人。

最後,講一些教會圈子的花生熱話。我相信大家都估到我講邊個。有一位年青神學院老師,讀完博士後以為自己好叻,讀好多書,經常張貼自己寫的文章批判教會的不是。口口聲聲話要改革教會。幾年後,佢仲開咗間教會四圍搶羊。絆倒好多人!非常可惡,非常討厭!

這人是誰?他的名字叫「馬丁路德」。

(歡迎轉載)

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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關於作者: 陳韋安 John Chan ================================= 建道神學院神學系助理教授 德國魯爾波鴻大學神學博士
關於作者: 陳韋安 John Chan 建道神學院神學系副教授 德國魯爾波鴻大學神?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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